购买首套住房,可贷款额度为:120万-324万;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可贷款额度为:100万-270万,相关规定如下。
1、不高于借款申请人、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确定的贷款额度(基本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为30倍,补充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为10倍);灵活就业缴存人员缴存比例超过14%的,参照缴存补充公积金计算贷款限额。借款申请人、共同借款申请人就同一购房行为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后需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提取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金额仍纳入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
3、不高于借款申请人、共同借款申请人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共同借款申请人公积金贷款的每月还本额占月工资基数比例不超过40%);
(1)购买首套住房的,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200万元;
(2)购买第二套住房的,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160万元;
(3)缴交补充住房公积金的,个人最高贷款额度在上述额度基础上增加20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在上述额度基础上增加40万元;
(4)符合我国生育政策的多子女家庭在本市购买首套或第二套住房,且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至少有一个子女为未成年人的,住房公积金(含补充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在前述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基础上上浮20%;
(5)购买经核实认定的二星级及以上新建绿色建筑住房的,住房公积金(含补充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在前述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基础上上浮15%;如同时符合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或第二套住房条件的,上浮比例可叠加计算,即最高上浮35%;
(6)灵活就业缴存人员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限额根据本市个人或者家庭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与灵活就业缴存人员申请贷款前60个月内住房公积金累计缴存时间系数(见表2)综合确定。
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确定的贷款额度:基本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为30倍,补充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为10倍。
购买一手住房的,不超过30年。购买二手住房的,所购住房房龄在20年以下的,不超过30年;所购住房房龄在20年(含)至35年之间的,不超过50年与房龄之差;所购住房房龄在35年(含)以上的,不超过15年。
购买首套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嘉定、青浦等部分地区为20%。
上海公积金贷款需要准备以下材料: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证明、未成年子女关系证明、购房合同、首付款证明等,具体材料及手续如下。
上海公积金贷款条件要求:1、符合国家及本市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2、南宫28下载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已年满18周岁且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具体提交及贷款额度如下。
自2026年2月26日起,上海公积金贷款额度上调,首套住房。个人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100万元,家庭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200万元,具体详见下表。
对于认定为首套住房贷款的,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于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5%。
2月25日,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优化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上调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住房套数的认定标准,调整后的贷款政策如下。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南宫28下载自2025年5月8日起,上海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首套房及二套房贷款利率详见下表。
上海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按月等额本金还款法,共计2种,计算公式如下。
购买一手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购买二手住房的:所购住房房龄在20年以下的,公积金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所购住房房龄在20年(含)至35年之间的,公积金贷款期限不超过50年与房龄之差。
【导语】:购买首套住房,可贷款额度为:120万-324万;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可贷款额度为:100万-270万,相关规定如下。
1、不高于借款申请人、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确定的贷款额度(基本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为30倍,补充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为10倍);灵活就业缴存人员缴存比例超过14%的,参照缴存补充公积金计算贷款限额。借款申请人、共同借款申请人就同一购房行为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后需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提取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金额仍纳入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
3、不高于借款申请人、共同借款申请人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共同借款申请人公积金贷款的每月还本额占月工资基数比例不超过40%);
(1)购买首套住房的,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200万元;
(2)购买第二套住房的,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160万元;
(3)缴交补充住房公积金的,个人最高贷款额度在上述额度基础上增加20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在上述额度基础上增加40万元;
(4)符合我国生育政策的多子女家庭在本市购买首套或第二套住房,且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至少有一个子女为未成年人的,住房公积金(含补充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在前述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基础上上浮20%;
(5)购买经核实认定的二星级及以上新建绿色建筑住房的,住房公积金(含补充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在前述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基础上上浮15%;如同时符合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或第二套住房条件的,上浮比例可叠加计算,即最高上浮35%;
(6)灵活就业缴存人员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限额根据本市个人或者家庭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与灵活就业缴存人员申请贷款前60个月内住房公积金累计缴存时间系数(见表2)综合确定。
